第24届广州国际生态农产品食品产业博览会

The 24th World Ecological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Food Industry Expo 2025

2025年6月12-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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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正式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都规定了些什么?

时间: 2024-03-28
资料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对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此规定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4年4月1日实施。

近日,在规定即将正式实施之际,市场监督总局标准技术司、执法稽查局与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联合举办了新规的线上解读活动。

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和技术指标:

一是针对不同种类和不同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

二是规定蔬菜(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

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为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标准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实施后,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标准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

资料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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