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IFPE 2024刚向大家介绍了关于月饼包装的新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两年过渡期已满,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文章链接:两年过渡期已满!这个食品包装“新”规终于要正式实施了】
8月1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次修改主要是在现行的标准基础上新增关于茶叶包装的规定。
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月饼及粽子不应该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在产品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a)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
b)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生产组织应该比例控制在15%以内;
c)其他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20%以内。
月饼、粽子和茶叶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茶叶商品总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茶叶质量的6倍。
目前,第2号修改单正在征求意见中,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7日。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其他规定则是依然在9月1日正式实施。
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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